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立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源头创新,主要支持优秀人才、团队和基础研究平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2021-2022年湖北省科技计划体系优化方案》《2021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案》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省基金计划项目的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我校2021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省基金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网上申请、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对省基金项目申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二)申请人依据本年度申请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经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在系统中进行填报提交),经依托单位(选择管理推荐用户类型,使用推荐账号登录)在线审核推荐后,进入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系统管理流程。
(三)网上申请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详见附件3.4)及相关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其中盖章及签字页面以扫描件形式加入PDF中,签字页由申请人在填报时自行完成,盖章页待学校最终确定推荐名额后将统一办理)。
(四)为加强科研储备人才培育,各依托单位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项目申请总数的50%,对于青年项目推荐数量比例未达标的依托单位,次年将核减相应数量的面上类项目申请指标。
(五)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六)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七)省基金面上类项目、重点类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8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八)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的通知》要求,在2021年立项资助的省基金青年项目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青年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青年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四、申请人及依托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五、学校申报安排
1.申请人即日起可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经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在系统中进行填报提交。
2.请各学院于5月10日将系统填写下载的申报书电子版和项目汇总表(附件5)发科研处邮箱,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3.学校将于5月18日公示拟推荐项目名单,待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最终推荐上报科技厅。
联系人:罗凯
联系电话:81973793
电子邮箱:kyc73793@163.com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8178
科研处
2021年4月6日
附件:
1.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2.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