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课程重修网上报名工作已结束,教学任务已落实,现将课程重修开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形式
1.报名人数10人及以上的课程采取组班重修,10人以下的采取个别辅导重修。
2.报名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课表,确认已报名课程的重修形式。其中,组班重修课程在课表上显示具体上课时间、地点;个别辅导重修课程在课表左下方显示,如:其他课程:中国近现代纲要★张三(共11周)/5-15周/个别辅导重修。
3.《企业沙盘推演(初级)》非毕业年级本学期不安排重修,已报名学生请于下学期重新报名。
二、组班重修注意事项
1.组班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地点已排定,请任课教师、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表,确认上课时间、地点,按照课表上课。如果重修课程门数较多,导致上课时间冲突,请学生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
2.组班重修课程考试在重修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考试结束后,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直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个别辅导重修注意事项
1.参加个别辅导重修课程的学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个别辅导重修记录表》(见附件),并于4月2日前到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辅导重修确认手续,确定辅导时间、地点。如未按时办理重修手续,该门课程成绩将按“取消考试资格”记入成绩单。
2.个别辅导重修记录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一份,辅导教师一份,该表作为教师辅导学生重修过程的记载依据,须详实准确。辅导教师可选择集中辅导、个别辅导、单元测验或布置作业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学习进行辅导。
3.个别辅导重修课程考试在重修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考试结束后,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直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个别辅导重修记录表及考试材料交学院存档。
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