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信统学院发布时间:2021-05-08浏览次数:293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开展相关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教学研究立项工作,并在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省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教育部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攻坚行动和“奋进之笔”行动计划实施为引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三全育人”、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革命、严格教学过程管理等重点任务,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本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分为一般项目、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验教学研究项目、教学管理专项四类。四类项目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领先理念和较好研究基础,采用现代科研手段,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促进作用,影响面广、推广价值大、社会效益好、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以全校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

(一)一般研究项目

一般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针对当前我省特别是我校人才培养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一般研究项目应注重教育教学热点跟踪、校本研究,对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中各环节开展针对性研究,研究成果应该对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良好的示范效益。研究内容可参照《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大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省级大学英语专题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学校推荐对象从本次立项的一般研究项目(主持人为外国语学院教师)中择优产生。

(二)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面向从事大学体育教学的教师,项目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体育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研究内容参考《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2)。省级体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推荐对象从本次立项的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择优产生。

(三)实验教学研究项目

实验教学研究项目主要面向实验教学及管理的教师,项目研究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研究内容参考《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实验教学研究项目指南》(附件3)。省级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由湖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开展,学校推荐对象从本次立项的实验教学研究项目中择优产生。

(四)教学管理专项

教学管理专项主要面向各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教辅部门工作人员(非专任教师及非实验教师),选题应结合学校具体工作当中的问题进行研究,选题内容可参考一般研究项目申报指南。教学管理专项项目不参与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推荐。

四、申报条件

(一)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的要求,其中大学体育类教学改革项目选题参照《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2)执行,实验教学研究项目参照《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实验教学研究项目指南》(附件3)。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1.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

2.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3.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完成人基本条件

1.一般研究项目、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且有较强教学研究水平、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的本校人员。教学管理专项负责人应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专业技术职称不作要求。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请人在表格填报过程中不得自行调整表格格式。

2.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项目负责人),并有明确分工。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申请项目不得超过2项。

3.承担有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其承担的校级项目完成结题后方可申报新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近五年有教研项目撤项记录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作为项目主持人的,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两个及以上项目;有各类未结题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省级改革研究项目的推荐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教学研究立项,须由项目申请人填写《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4)。

(二)各学院教学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核,写出书面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各单位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要和可能,若申报的项目选题类似,应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

(三)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按推荐意向排序汇总,填写《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5)。

(四)教务处(高教所)对全校申请项目进行汇总、预审后,聘请专家评审,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校教学委员会审议。经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教学研究项目,予以立项并发文公布

六、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各学院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21年6月2日前将《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一式1份、《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文件报送至高教所(行政楼三楼A-304室),电子档发送到邮箱hbuegjs@126.com,联系人郑心怡,电话81973712,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一般项目及教学管理专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docx

附件2 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docx

附件3 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docx

附件4 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5 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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