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确保考试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期末考试共1115场,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9日,每日三场考试,分别为: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晚上18:30-20:30。
考场办公室设在J2-107。
二、巡视工作
(一)巡视组成员
组 长:付 宏
副组长:陶前功
成 员:各学院院长、书记、教学副院长、副书记;教务处副处长;学工处处长、副处长;校团委书记、副书记;校级教学督导。
(二)巡视组职责
1.巡视人员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J2-107)领取《考场巡视记录表》。巡视人员因故无法到场的,应提前向教务处报备,并委托学院其他领导、教学督导巡视。
2.巡视人员应严格遵守《湖北经济学院巡视守则》,重点针对考场的安排情况、监考教师的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查。
3.巡视人员发现有考生作弊行为的,应立即当众宣布该考生考试作弊,将考生及其试卷、作弊材料等送至考场办公室(J2-107)。学生使用手机作弊的应及时拍照其手机作弊页面,留存证据。
4.巡视应持续2小时。
5.巡视结束后,巡视人员将《考场巡视记录表》交考场办公室(J2-107)工作人员。
(三)巡视安排
上午9:00-11:00 | 下午14:30-16:30 | 晚上18:30-20:30 | |
6.28 | 汪波 彭冠然 | 吴晓玲 文丹 | 聂春田 彭冠然 |
6.29 | 孙静月 姚永松 | 林敬山 汪长凌 | |
6.30 | 许传华、叶晓东、周雁军 孙彦波 | 徐慧玲 李新煜 | |
7.1 | 邓毅(督导) 舒昊 | 张国亮、纪竹荪 王婷婷 | 胡汉武 彭冠然 |
7.2 | 杨专 夏惠英 | 邱秋 郑心怡 | |
7.5 | 曹礼和、顾琛、戴剑、 高师、钟彦姝、黄锦鹏 文丹 | 邓志华、王友刚、李勇、蒋昕、 毛志斌、商守卫、王志云 汪长凌 | 陈新武、夏菲、李正旺、 张莉 彭冠然 |
7.6 | 刘薇、高刃、黄华、 张江红、田浩、曾义 孙彦波 | 蔡红英、马玉霞、孙立海、 梁涤尘、高原、李昉 李新煜 | 韩常青、何明霞、袁文艺 舒昊 |
7.7 | 姜璐、王全意、叶敏、吴保荣 孙小军、张晓京、丁银河 王婷婷 | 兰自力、戴化勇、车纯贤、 张凤松、孙永平、谢文模 姚永松 | 涂宇琼、田全喜 郑心怡 |
7.8 | 宋健、肖家杰、王远坤、吴雄 夏惠英 | 邓毅(旅游)、彭书雄、 刘行军、付晨玉 李阳雪 | |
7.9 | 汤中秋、汪奇志、孔军 李阳雪 | 胡伟 郑心怡 |
三、考务工作
(一)考务工作负责人: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二)考务人员:各学院教学秘书、系主任等。
(三)考务人员职责
1.每场考试前30分钟将试卷运送至考场办公室(J2-107),做好试卷分发、记录工作。
2.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试卷袋,检查试卷袋封面填写情况,确保试卷安全。
3.各学院做好本学院的考务工作方案和巡视工作。
四、监考工作
1.监考教师由各学院安排,教务处负责协调,具体安排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查询时应注意考试学期、时间、地点及场次,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2.监考教师自行携带个人监考证件,应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监考守则》要求,认真做好考场管理工作,确保考场纪律良好、秩序正常。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3.监考教师应在考前联系本院教学秘书提前领取试卷。如监考其他院系课程,应在开考前2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J2-107)领取试卷,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
4.监考教师应逐一核对考生的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身份证件,清点考生人数,严防替考行为。
5.监考教师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应立即当众宣布该考生考试作弊,将考生及其试卷、作弊材料等送至考场办公室(J2-107)。如考生拒绝承认,监考教师应将其拒绝签名的事实记录在册,经两名监考员共同签字后,记录表同等有效。
教务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