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宣传我校大学生自强不息、勇于进取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先进典型,学校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开展首届 “大学生爱心超市杯”“十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二、参评对象
全日制普通在校生
三、推荐流程
(一)个人自荐:如实填写《湖北经济学院首届“大学生爱心超市杯”“十大自强之星”申报表,报学院负责资助工作专职辅导员李杨老师,邮箱843890293@126.com。
(二)推荐名额:我院大一至大四年级各班原则上需报一名“自强之星”候选人。
(三)交表时间:2014年10月24日至11月1日。
四、评选标准
(一)自强:积极努力、坚毅刚卓、奋发图强。在挫折与磨难面前坚韧不拔、知难而上,勇于与命运抗争;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用艰苦奋斗征服人生的坎坷。
(二)进取:德高志坚、锐意进取、勇于实践、团结互助、超越自我、事迹突出。
(三)感恩:心怀感恩,真诚奉献;积极投身于大学生社会公益志愿活动,以行动回报社会。
五、评选机构
学校将成立由专家评委、“大学生爱心超市”评委和各院系学生大众评委组成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十大自强之星”评选组委会。
六、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个人自荐,提交申请表(10月24日——11月1日)。
第二阶段:遴选候选人(
第三阶段:网络投票(11月8日——11月17日)。学生通过登录学工处网站,该页面会弹出‘首届“大学生爱心超市杯” “十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对话框,点击进入,输入账号及密码(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对候选人投票。投票只限本校学生,每人对每位候选人只能投一票。根据票数多少产生前20名候选人。
第四阶段:现场总决赛(11月18日——11月30日)。入围的20名候选人将在比赛现场(决赛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自我展示和专家点评,由评委会投票评出十大自强之星,并颁发奖金和证书。“自我展示”环节可以通过个人讲、同学夸、微电影等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总决赛投票阶段,专家评委每位计5票,“大学生爱心超市”评委每位计2票,学生大众评委每位计1票,学生大众评委由各院系选出10名学生担任。
七、资金来源和奖励办法
1、本次活动的奖励资金由“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爱心超市”提供赞助。
2、最终入围的20名全校申请“十大自强之星”的候选人将在比赛现场(决赛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自我展示和专家点评,由评委会投票评出十大自强之星,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3、对获得“十大自强之星”称号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奖励5000元。对获得“十大自强之星提名奖”称号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