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勤奋学习,开拓创新,努力成长为“三有三实”型人才,我校2005届电子商务专业校友邵卫在信息管理学院设立“电子商务优才奖学金”。
第二条 该项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电子商务专业(含专升本)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学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
第三条“电子商务优才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共发放四年。每次奖励11人(奖励标准1500元/人,共10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共1人)。
第四条 申请奖学金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电子商务专业(含专升本),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四)奖励标准为1500元/人:需满足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位于前20%,无不及格科目;
奖励标准5000元/人:需满足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位于前5%,无不及格科目;
(五)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现象;
(六)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体如下:
1、思想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内外有突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创新创业: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开拓精神,在科学发明、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就业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3、实践实习:在暑期社会实践中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在专业实习实训中表现突出。
4、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乐于助人,奉献爱心,崇义友善,在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服务社会中作出突出贡献。
5、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和优异表现的情况。
该奖项与本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美乐维奖学金、“圣才电子书”奖学金不重复获得;已获得“电子商务优才奖学金”的个人,在校期间不得连续申报。
第三章评审时间及程序
第五条 评审时间为每学年秋季学期(10月-11月),每年评审一次,具体工作由学院学工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根据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填写《电子商务优才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办公室;
2、学院审核。学院成立由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
3、公示结果。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获奖名单进行表彰和奖学金发放。
第四章奖励表彰
第七条 举办奖学金发放仪式,由邵卫校友向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证书及奖学金。
第八条 学院鼓励获奖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以感恩、奉献之心回报社会。
第五章 资金的管理、发放和监督
第九条 实行分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督、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第十一条 有以下违规情况经查实后,学院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平分奖学金、收取奖学金作为班费等等集体活动费用;
(二)向获奖学生索取利益;
(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布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信息管理学院所有。
信息管理学院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