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风建设,督促引导学生专注学业,提高课堂到课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二条查课工作开展前一周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学习部收集大一到大三各班课表,并订制成册分发给本部门干事。
第三条每周检查员由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学习部部长决定。
第四条 每周学习部会派8名检查员对本院大一、大二、大三三个年级不定抽查21节课,且每班每周必须查到1节,并将情况记载到《湖北经济学院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查课情况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
第五条由检察员落实具体未到情况后于每周五21点之前将《记录表》附带请假条一交到学习部部长手上,作为本周院内自查的情况依据。
第六条 每周《查课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录2)将于周六21点之前上传至部长群群共享及学习部群中,院系各部长及主席团成员主动查阅。
第七条 院会学习部干事每周将《记录表》的电子档做好并打印出来,由秘书处同晚讲评发至各班班主任手中,每一周将《记录表》交给辅导员审核,每周对各班到课率统一汇总,对到课率在倒数的两个班级,于下周重点检查(其余班级至少检查一次)。如果到课率仍旧不高(每节课超过两人未到),须由本班学委深入本班了解到课率低的情况,向院会主席团说明原因;并将此情况直接上报给班主任,由班主任进行处理。 每个月底对本月到课率情况做出公示,贴在桔七,栎二楼下,对到课率低的班级予以通报和警告,直接同班级量化考核挂钩。
第八条若上述规定时间根据学校上课时间安排有所调整,会另行通知。
第三章 工作规范
第九条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着装整齐,行为自信从容。
第十条在每堂课下课铃响后进教室查课,尽量避免打扰老师上课。
第十一条进出查课教室要轻声开门,轻声关门,进门时保证工作证正面对外。
第十二条检查前如有必要,简短介绍本人是院系院内查课人员,态度温和友善。
第十三条检查混班教学的课程时,礼貌地询问班里同学院系、班级、学习委员。
第十四条在检查完毕后,必须找学习委员签字,注意礼貌用语,不可与同学发生冲突。
第十五条填表必须保证真实性,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第十六条若被检查班级有请假人员,需记录姓名
第十七条工作期间如遇询问,须友善地回答问题,以便工作。
第四章 工作处理细则
第十八条查课情况必须真实有效,须由学委签名,不得代签。
(一)无签名则视作该次查课无效。
(二)学委不在则由其他班委签名。
(三)若发现检查员代签,视作该次查课无效。
第十九条班级的选择按抽查制,大一、大二、大三,三个年级必须每周查到,每周至少查到两次。
第二十条检查员填表必须认真负责,保证准确性、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上课未到按照规定受理。
(一)若被查班级有请假人员,班委须当时出示请假人员请假条,交给检查员查看(不收),属实则按病假记录在备注栏中,否则按无理由缺课需将姓名记录在备注栏中。
(二)该班实到多少人即为该班此次查课的实到人数,补交请假条无效。
(三)若一月内某位同学无理由缺席两节课则将名单交由班主任,由班主任进行处理
(四)若长假且假条已于前几周交至校会学习部,则于备注中注明班级、姓名、原因。
第二十二条数据由院会学习部进行统计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注:
无故旷课者被查出,每次扣除0.3分基础素质测评分,同时扣除0.5分班级量化考核分。如旷课次数达到十个课时,上报学院依据学生手册进行处理。
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