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由校友康志斌、李梦瑶夫妇发起设立,旨在激励教师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培养并表彰奖励潜心科研的教师。为做好本年度科研优秀奖励项目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学校所有承担科研任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没有出现学术不端事件。
(三)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2023年度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资助高水平论文:2023年度发表的中文一类以上(含一类)、英文A级以上(含A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
二、奖项设置
科研优秀奖,4名;奖励金:10000元/人。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自主申报,填写《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填写《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汇总表》(附件2),附件2请标明推荐排序,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
(三)审核。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评审。科研处组织校内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提名候选对象,提交至许建国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五)公示。确定获奖者后,公布评选结果,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安排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根据通知精神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并于12月11日17:00前将《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申报表》、《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邮件注明:“科研优秀奖”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27-81973793
电子邮箱:kyc506@163.com
科研处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1.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