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2浏览:252

各学院:

为保障我校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培养“三有三实”人才,全面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教督【20205)要求,决定进行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与数量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1年即将获得学士学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

二、组织与实施

教务处筹备成立校毕业论文抽检专家组,成员由若干位校内外专家组成,抽检比例为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2.5%

各学院筹备成立院毕业论文抽检专家组,成员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抽检比例不低于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抽检论文要覆盖全部本科专业。

抽检方式为盲评,校专家组与学院专家组于51日至57日对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进行考察,58日前将结果反馈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三、评议要素与评价方式

  专家组对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五个方面进行考察,并给予“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结果。

  每篇论文送3位专家考察,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2)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论文不通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1)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论文不通过。

四、结果反馈与使用

(一)抽检通过的论文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抽检不通过的论文,由原抽检单位进行复评,通过后参加答辩,由此错过第一次答辩的,可补充答辩一次。

(二)学生论文被学院和学校同时抽检的,结论以校专家组意见为准。

(三)对“不合格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院进行质量约谈;对相关论文指导教师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相应扣减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学院的论文抽检盲评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反馈。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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