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请有意向申报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的教师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于5月6日12:00前,将《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请书》一式13份(原件3份,复印件10份)送至高教所(行政楼三楼A-304室,电话81973712),电子版发送至高教所邮箱(邮箱hbuegjs@126.com)郑心怡收,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