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第九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1-04-30浏览:269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0543号)及教务处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第九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联合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共评出第八届校级教学成果奖24项,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0项;第九届校级教学成果奖22项,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9项。结果拟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办事大厅-公共服务-通知公告-校内公告”),公示时间为2021430日至57日。

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异议书面材料请在公示期内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行政楼A304),电话81973712,联系人:舒昊。

教务处

202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