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1-05-06浏览:262

校内有关单位:

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校内有关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申请人申报前要认真阅读《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附件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3)。

2. 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3.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在“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申请者(签章):__”、“一、基本数据表——主要参加者签名”、“七、推荐人意见——推荐人签章:”等签字处需本人手写签名。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一律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待高教所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

4.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有其他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装订。《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匿名评审使用。填写时,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统一用×××、××××××代替。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6.申请一般课题者,不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中“一、基本数据表——申请资助经费”栏。

7.请申请人参照《课题申请·评审书》中的填表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填写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研究类型、申请经费等关键信息。

8.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起算。课题主持人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材料包括:1)《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2份;(3)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附件4)(按推荐意向排序)一式1份。

2.申报时间:请校内有关单位于2021531日前将纸质材料送高教所(行政办公楼三楼A304室,办公电话81973712)郑心怡收,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hbuegjs@126.com

 

附件1 2021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 2021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附件3-2021年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4-申报汇总表.xls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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