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9-28浏览:437

 

我院各行政班:

        现接校学生工作处通知,我院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l    我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以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专职老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l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党员、班级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等组成,原则不少于5人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

l    请各班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进行认定,班级上报的贫困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5%

l    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完全无生活来源的而被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的学生,请各班予以高度的关注。

l    认定工作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特困档次的学生一定要按照条件评定。

l    以前年度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若本次申请认定困难等级没有变化,无需再次递交证明材料。

l       以前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若经济状况有好转的,请各班按照其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认定资格或者将其调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前次因各种原因而未被认定的,在此次认定工作中予以补充认定,坚决避免虚报、漏报现象发生。(对认定情况发生变化的学生,需重新提交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l    此认定等级不代表最后的助学金评定等级,仅代表具有获得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的资格。

l       认定及评议时间安排

1.             929日——108日,各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并将《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小组认定成员名单》(邮件主题为:**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成员名单,文件名为:**班家庭经济困难小组成员名单)。发至学院邮箱:jsjxyxsgl@163.com

2.             109日——1014日,班级认定小组接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初步认定;

3.             1015日——1018日,班级审核,以适当的方式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并将《认定申请表》(电子和纸质版本(一式两份),电子文件命名为:****认定申请表,邮件主题为:**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情况汇总表》(电子和纸质,文件统一命名为:**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汇总表,邮件主题为:**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附班主任亲笔签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电子版(文件名为:**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邮件主题为:**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报至学院邮箱:jsjxyxsgl@163.com

4.             1019日——1021日,学院审核,确定最终名单,报至校学生工作处;

5.             在院系审核期间,如有对班级评定有疑问者,可向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2781973721/15377505691,邮箱:jsjxyxsgl@163.com

 

 

信息管理学院

2011928

 

湖北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doc

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名单.xls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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