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民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5号),继续选拔、培养一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省“青马工程”)第七期学员校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表现好;
2.品学兼优,积极上进,勇于创新,培养潜力大;
3.吃苦耐劳,踏实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群众观念强;
4.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在学生中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力;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6.现在本科二年级(2018级)就读;
7.各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含选修课);
8.身心健康;
9.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10.志愿在本科毕业后到湖北省内基层(乡镇、村)工作。
二、推荐名额
学院根据从报名者中择优选择不超过两名同学推荐到学校竞选
三、选拔方式
省“青马工程”学员校内选拔工作由学工部、校团委共同组织实施,采取以下方式和步骤进行:
1.学院推荐。推荐人选须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上报。
2.考试选拔。学校将对组织候选者集中开展线上结构化面试、深度访谈等,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校党委审定。将拟推荐对象名单报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报送团省委。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实施“青马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举措。
2.严格标准。人选推荐是实施好“青马工程”的前提和关键,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综合考量、严格把关的原则,突出人选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对志愿在本科毕业后到省内基层(乡镇、村)工作的学员,要事先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并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请有意向的学生于2020年7月4日(星期六)下午5:00前,将本人现实表现材料(800字左右)、推荐表、承诺书(手写签名后扫描)、推荐人选的成绩单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甘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721
电子邮箱:14349412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