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3浏览:26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试点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试点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校已被列入湖北省试点高校名单。现将相关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内容

  实习是指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院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院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记学分的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生为提升个人能力,自主参加的校外培训等活动,不包括在此次信息采集内。

二、实习分类 

  不同专业门类在实习的组织安排上各有特色,为便于数据分析和处理,对实习进行初步分类。

1. 按组织方式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类:

集中实习:由学院统筹安排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集中。

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并确定实习单位,并经学院批准开展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分散。

2. 按实习目标和开展阶段分为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四类。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地点参观、观摩和体验(包括医学生早期接触临床)形成对专业的初步认识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一、二年级实施。

专业实习是指学生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后,通过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特定问题,加深对专业知识理解和运用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二、三、四年级实施(医学生临床见习、跟师学习归为专业实习)。

生产实习是指学生能够熟练运用专业知识后,结合生实际,深化专业知识运用和创新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三、四年级实施。

毕业实习是指学生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后,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一般在大学四、五年级实施(医学生临床实习归为毕业实)。

3. 按实习方式分为虚拟实习、模拟实习和现场实习三类。

虚拟实习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和虚拟仿真等手段建设的虚拟工作场景,在此虚拟场景上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模拟实习是指在“模拟法庭”等拟真环境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现场实习是指在真实工作场景中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

三、信息填报流程及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习信息的填报工作,加强实习数据的采集和统筹,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此次填报工作分两个部分进行,第一是补报2021-2022学年的实习数据,第二是从10月份开始逐月更新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

(一)2021-2022学年实习数据补报

  2021-2022学年重点补报毕业实习、经营管理综合仿真实习相关数据,由教务处及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补报,各学院配合补充信息。

(二)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上报

1. 经营管理综合仿真实习数据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上报;培养方案内符合填报要求的其它实习环节由各学院负责上报,请各学院及时进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熟悉操作,下载实习上报模板,根据上报模板所需数据提前谋划,做好上报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

2. 实习数据的上报时间为学生实习结束后的次月,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上报工作。

 

                                             教务处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