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落实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方案

发布者:信统学院发布时间:2020-10-05浏览次数:636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为进一步守好人才培养的“质量关”,发挥本科生导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落实好本科生导师职责,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意见》(鄂经院发〔2016178号)《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意见》,现就推进落实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和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双重挑战下,充分发挥教师在本科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不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导师的聘任

1.聘任条件。学院选聘的导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政治思想进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在职专任教师。

2.安排原则。导师安排原则上采取学院指派方式。为便于开展指导工作,在指派时优先安排本专业教师或学生班主任,在无法满足时再指派其他系教师。导师的指派一般从第1学年开始,转专业学生的导师可从第2学年安排。

(二)指导内容

1.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将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知识深入浅出地解释给学生,帮助学生增强专业信心与兴趣。

2.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可行的生涯规划和学习计划;指导学生确定每学期的选修课程等。

3.帮扶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学生做好就业创业设计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有条件的导师应为学生就业提供帮助,为学生创业提供扶持。

4.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帮助学习方面出现问题的学生寻找学业症结,提出改进措施;对受到学业警告的学生给予帮助,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帮扶措施,避免学业终止。

(三)工作方式

1.制定指导计划。每学期初导师应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师生双方情况制定指导计划,对整个学期的指导内容进行规划,商榷指导方式,确定指导目标。

2.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开展指导。导师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线上方式进行指导,同时利用QQ、微信等平台建立学业指导群,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和引导。也可以采取见面指导、集体讲座、外出参观等方式进行指导。采用线上指导方式的每月沟通次数不少于2次,采用线下指导方式的每月见面次数不少于1.

3.及时反馈指导效果。导师应认真填写指导记录,对各项指导活动做好真实痕迹记录,并按学期完成工作小结,交至各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学业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业导师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设立专业导师组,确保导师制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强化考核奖励。学院学业导师制领导小组组织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导师的业绩考核由学生评价和院领导小组评价两个部分构成,分别占考核的60%40%,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奖的依据之一。

 

                                         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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